司法的未來有你的參與國民法官制度介紹
- 國民法官新制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 國民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
- 國民法官制度的內容,是從一般民眾當中隨機抽選出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共同討論決定被告有沒有犯罪,及要判處什麼刑罰。
認識國民法官法庭
國民法官法庭設計以白色、木質調為基底,象徵公開透明、溫暖且富有人性;而法庭空間與以多元運用原則規劃的選任會場、詢問室、評議室、休息室、專用動線及安全通道等關連場域,設計時都顧慮到使用者的隱私、便利與安全性,且配備「無障礙設施」,希望能使每一位參與審判的國民感到友善、可親,實現國民法官制度多元、同理及包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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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如果判決被「炎上」(媒體、輿論抨擊),我可以發文或接受採訪揭發評議過程嗎?
國民法官必須嚴守評議秘密。
因為在不公開的評議程序中,大家針對案件所陳述的意見、討論的經過,這些內容一旦公開,恐怕將引來外界討論、批評,如此將引發「寒蟬效應」,讓大家不敢表示自己真正的想法,不利於未來國民法官在評議過程中自由交換意見。
此外,國民法官職務上知悉他人隱私秘密,即便與案件無關,也必須保密,不得洩漏出去。而這個保密義務是終身的,也就是一輩子都不能告訴任何人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