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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處-科員

官等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職稱 科員
名額 1
性別 不限
有效期間(起) 2025/06/20
有效期間(迄) 2025/06/30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 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業務。

2.辦理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業務。

3.辦理地價指數、不動產估價師管理業務。

4.辦理地價基準地、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詳細業務內容請洽分機1826楊科長。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 發布日期:2025/06/2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6/20
  • 點閱次數: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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