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徵求技佐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1名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5/06/24 |
| 有效期間(迄) | 2025/06/30 |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電信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經驗者。 二、薪資標準:以僱用二等薪點250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新臺幣34,775元。 三、僱用期限:本職缺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電信工程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本局民防管制中心防情管制室值班、防情與海嘯警報傳遞聯絡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值班方式:兩日早班,休假兩日,再上兩日晚班,休假兩日 (早班:8點至20點,晚班:20點至隔日8點),如值班時數超過公務人員上班時數,將依時薪發給值勤業務加班費。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7巷10號基隆市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 |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免附照片,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填表人部分請簽名並加蓋私章),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佐證資料E-mail至klg01926@klg.gov.tw,或以紙本逕寄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7巷10號基隆市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信封上註明「應徵民防管制中心技佐約聘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務必以電話確認:02-24230159民防管制中心吳技士,逾期、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並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面試時需檢附切結書(如附件)。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公開甄選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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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6/24
- 發布單位:基隆市警察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6/24
- 點閱次數: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