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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

總統府公開甄選人員通報-第三局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用人單位:第三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    額:正取1人,候補1人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Microsoft office電腦軟體操作。

三、工作積極進取,認真負責、富團隊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主要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紀念典禮及活動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賓訪臺、總統授予榮典、政務人員宣誓典禮等相關節目。

三、禮賓接待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於113年8月15日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檢具以下資料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總統府第三局」(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320-6310楊小姐1.履歷表1份[履歷表格式不拘,表末請親自簽名,亦可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自傳或簡要自述;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工作經歷或相關證書資料影本。或可採線上報名方式,於113年8月15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工作經歷等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經書面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談,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此次甄選作業使用,並於甄選結果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工作待遇: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以上,並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實際學經歷資格條件敘薪。

四、本職務係代理本府人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至114年2月28日為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聘。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