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本院新聞-司法院院會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 多元化法官助理進用管道、增設檢察官助理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司法院院會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 多元化法官助理進用管道、增設檢察官助理

司法院今(8)日召開第211次院會,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增訂修正相關條文及員額表,多元化法官助理進用管道,使員額運用保有適當彈性,減輕同仁工作負擔。另因應地方檢察署日益繁重之業務,為襄助檢察官處理內部性事務,增置檢察官助理一職。修正草案將儘速函送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說明,本次修正條文為「法院組織法」第12條、第34條、第51條、第66條之5及第73條附表。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各級法院遴選進用法官助理之規定。
二、規定地方檢察署置檢察官助理及其業務範圍、資格,另檢察官助理之工作與律師所執行之業務,均屬司法實務工作,故規定具律師執業資格者充任檢察官助理期間計入其律師執業年資。
三、配合上開增置檢察官助理,修正地方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之員額表。

  • 發布日期 : 113-08-08
  • 發布單位 : 司法行政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