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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訊息公告

項次 標題 張貼日
1 修正發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期限規則」部分條文 113-05-20
2 修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2點附件一、第3點附件二 112-11-16
3 停止適用「法院加強審判功能保護智慧財產權方案」 112-10-02
4 廢止「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 112-09-05
5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施行 強化營業秘密訴訟保護 112-08-30
6 修正發布「司法院指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之智慧財產事件」(名稱並修正為「司法院指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之智慧財產案件」) 112-08-30
7 停止適用「地方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12-08-24
8 廢止「法院辦理秘密保持命令及偵查保密令案件作業要點」 112-08-24
9 訂定發布「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12-08-23
10 訂定發布「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律師酬金列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支給標準」 112-08-22
11 訂定發布「智慧財產民事事件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法」 112-08-22
12 修正發布「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112-08-18
13 訂定發布「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 112-08-07
14 修正發布「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部分條文 112-08-01
15 修正發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112-07-07
16 修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1點及第2點附件一、第3點附件二、第4點附件三 112-05-30
17 修正發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期限規則」 112-05-26
18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業經總統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本院定自112年8月30日施行。 112-02-22
19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完成14年來最大幅度修正— 9大修正重點一次看,營業秘密訴訟保護更周延 112-01-12
20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最大幅度修法─強化營業秘密訴訟保護、護國群山安心發展 1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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